“秦简,你走吧。”
陈千秋似是无奈,又凶狠无比,“今日之前,我可以既往不咎,但如果让我再见到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秦简看看左右,他没想到疯狗竟然和陈千秋在一起,更没想到疯狗会为自己求情。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越来越远,陈千秋这才长长的舒了口气,天可怜见,这演戏也忒不容易了,真难为哪些影帝影后,一辈子都在难为别人,也难为着自己。
一柄枪口山悄无声息的顶上了陈千秋的太阳穴,“说了这么多,陈香师有想过这枪打在你脑子里面会变成怎样的场景吗,嗯?”
想过。
大概自己的头会变成第二个烂西瓜吧,什么,你说什么叫做“第二个”,陈千秋笑笑,之前零九的脑袋不就成了烂西瓜。
“看来我还不够让你觉得威胁,竟然还在这个时候走神。”秦简的手指扣上了扳机,他现在就要按照自己意志,亲手杀了陈千秋这个女人,那样……他会开心的,对吧?
“陈千秋,去死吧……”扳机扣动,炸响的枪声在白骨河上猛然响起,枪声过后,万籁肃穆,看上去跟刚才没有什么不同的样子,可是这里面分明就有什么改变了。
嚣张不可一世的秦司被人按压着跪在地上,那把银亮的左轮正被其他人握在手里,此时,那柄黝黑的枪口,正对着秦简的后脑勺。
握着枪的手,骨节均匀伤疤密布,最为奇特的是,他十根手指上,全都带满了一种模样简单,但是颜色却十分浅淡的戒指。
“宋戎?”大约是耳朵被枪声惊着了,陈千秋有那么一瞬没反应过来,这家伙不是早就走了吗?又是从那个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
尤其,现在的他竟然还没带面具。
陈千秋知道这情况不对,地点不对,就连眼前这状况也不对,可是她就是很难把自己的视线从宋戎脸上挪开,这人虽然有着大叔的年纪,却拥有一张艺术品一样的面皮。
好家伙,这要是去当牛郎,这生意……
呃~总觉得自己想的有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