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仔在军营里操练了二十天,原来白白嫩嫩的皮肤,成了小麦色的健康肤色,跟他爹是愈发地像。
之前养胖了一些的身子,这下变得结实了许多,连带地,似乎也高了一些。
现在的他,走起路来不再是从前那般蹦蹦跳跳的模样,而是昂首挺胸十分精神帅气。
如果说他从前只是思想上有点男子汉的苗头,现在,是从内到外,都散发着小男子汉那种气息和气场。
就连一直反对他回京城的炎老夫人,经过一个暑假之后,也觉得小孙子变了个模样,她当时乍眼一看仔仔,便对炎博说,“老炎啊,你们老炎家的范,果然是世代相传的!”
当然,仔仔的这些变化,更多的,是展现在外人面前。
在家人面前,他其实还是那个调皮捣蛋爱撒娇的小屁孩。
吃饭的时候,炎少提议吃完饭去看看婴儿用品。
“迟些吧,还不知道是男宝还是女宝呢。”
按理来说,孕期四个多月,已经能探知宝宝性别了,但无论是竹浅影还是炎少,都觉得顺其自然就好,没必要刻意去探知。
虽然,无论是谁,说起小宝宝来都说妹妹、小丫头,但实在,大家心里都明白,无论是男是女,他们都会一样爱他/她。
“没事,男女还不是一样用么?”
经炎少一提,仔仔也被鼓动了起来,最后,在炎少和仔仔的执意坚持下,一家五口在鸣轩吃完美味的晚餐,便从酒店出来,直接徒步走到对面的购物城看婴儿用品。
仔仔对各种粉粉的玩具和小衣物特别地感兴趣,大抵,他由始至终始终坚信妈咪肚子里的宝宝是妹妹。
“妈咪,这个铃铛很有趣,我要把它买下来送给妹妹!”
小家伙看中的,是一款挂在婴儿床上的陶瓷小动物铃铛,还真别说,确实是挺可爱的。
“好吧,你自己过去跟姐姐说。”
去了京城一趟,小家伙不仅身形锻炼得结实了,回来之后,还对钱这玩意变得十分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