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十几人的衙役猛不丁杀到,为首的见了洛大公猪就是一个拱手:“原来是洛大公子,真巧啊<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捕头大人,你来得正好,这里有个刁钻丫头,不知以什么肮脏手段得了锦侯爷的金令,正在这妖言惑众呢。”
“竟有这等事?!”
那鹰鼻豹眼的捕头将赵明月一扫乜,不阴不阳地笑了笑。“果然貌劣心丑,其歹可诛。”
哟,刑警队长来陪市长公子唱戏了。
赵明月望着他,亦不咸不淡地掀唇:“大人执掌刑司,可不能听信一面之词,草菅人命呐。”
“您瞧,还刁嘴滑舌的。”
“本官自有决断,要你多嘴!”
捕头壮臂一抬,不交乖的某孙子再度呜呼哀哉。
凑着这个空,明眸忙瞄了眼大公猪,见他贪婪地盯着躲在老板身后的小兔崽儿,眼中淫光与得色齐盛,不动声色地转回。
官官相护是一定的,调她离山是市长公子与刑警队长临时决定的,可惜演技不精,被她看出来了。
“人命至重,自然不容草菅。不过姑娘还得随兄弟们走一趟衙门,将此事理清了才好。”
理清事情是幌子,把她清理了才是目的吧!
黢黑小脸一苦,陡地跟舌头一起打了颤。“大,大人,这令牌确实是锦侯爷赏的,民女的弟弟阿德当时也在场,不信您问他…”
某队长凉凉的目光打在一径儿低着头的美少年身上。“既然这样,那就一起带回衙门。”
赵明月低着头,狠狠地舒了一大口气,也不担心被那伙贼奸察觉。
因为几乎同时,在场的其他人都如临大赦地发出类似动静。
洛公猪有奸胆不够急智,捕头明显比他多几把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