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从小到大没怎么谈过恋爱, 二十四年来,喜欢过的人也屈指可数。
高中那会儿, 她喜欢班上一个痞坏的男生,男生逃课成瘾,酷爱打架, 跟人拌了嘴, 直接简单明了地来一句:“来一场,怎么样?”
“敢不敢?”
说罢,他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底气十足,拽拽地冲对方说:“来啊, 朝这儿打。”
直到,他被人扁成一个猪头。
蹲在一旁的扶桑撇了撇嘴, 忽然觉得他也没那么帅嘛。
旋即, 还未成形的初恋直接告罄。
第二次,是季凯。
她和季凯是大学同学,也是学校里同院系的师兄妹关系。
还未出名的季凯一脸的学生气, 天冷的时候,经常穿一件深褐色的羊毛衫, 外搭浅棕色的长大衣, 拎着画板,走在宽阔多人的校道上, 颇有几分贵公子式的儒雅。
当即被人扒上了学校论坛, 成为许多新生学妹的花痴对象。
扶桑很“荣幸”通过社团认识了季凯, 还知道季凯住在北京,就在那个军区大院里。
因为这一缘由,俩人愈走愈近,身边的人都在起哄他们,吆喝着“在一起”。
不知是不是被起哄得多了,扶桑自己也有一种不真实感。
她觉得她应该是喜欢季凯的吧。
直到后来,正欲告白的季凯张开手臂想抱抱扶桑,被扶桑一把推开,眼神躲躲闪闪的,四处乱瞟,扔了句“对不起”就离开了。
仔细想想,她还真没对任何一个男人说过“我喜欢你”这种话。
此时,话已经说出口了,剑也出鞘了,再也没收回去的道理。
扶桑咬着唇,脑袋垂得很低,手指紧紧地绞在一起,心里乱七八糟的,仿佛无数根线缠在一块儿,怎么解也解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