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着窗的是狂笔书生,他的书箱已在手中,一听到提醒,立即就对着窗射出了无数暗器!眼看就要撞开窗户的秦青衫,在这一瞬间骇然失色!
在这一瞬间秦青衫就已后悔:后海自己又错了一步,自己不该逃的,既然敌人有备而来,又怎么会没有同伙守在外面,自己这一逃,岂不是主动放弃了地利!
可惜无数暗器瞬间就已打到,秦青衫已不及多想,只得再次用出了他的保命绝学“金蝉脱壳”!其实现在的他已经光了,已经光了上身,他之前披在身上的黑袍,已经在上一次的金蝉脱壳中脱了出去,他这一次为什么还能脱?
秦青衫这一次“脱”的是他的一只手臂!
秦青衫是个很惜命的人,亦是个为了能保命可以做出任何事的狠角色,他心里很清楚:什么都能无所谓,什么都可以丢,但命是丝毫不能“无所谓”,绝对不能丢的。因这是绝对丢不得的。
——丢了,人也就死了。
——人一死,就是下了地狱。
地狱在哪里?
这世界是不是真的有地狱?
难说。
或许人一死,真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在秦青衫看来真是一件恐惧到能让他夜夜心颤的事!
所以不能死,绝不能死!
他此时此刻、在这生死瞬间,竟以牺牲了自己一只手臂为代价,瞬间施展了他的“金蝉脱壳”躲开了窗外射来的无数暗器!
虽然丢了一条手臂,人却还能活着,这就足够了。敌人太凶、实力太强、太过难以应付,如果对自己不够狠,那下场就是死。
在秦青衫看来自己得先保命,保下命来,才能为自己报仇,如果这次能够不死,一定把敌人煎成焦炭炸成白骨熬成一锅浓血汤,亲自喝下去!
这顷刻问,任凌云已经再次出剑!对他来说,对方不死,或许死的就是自己,所以他为了不死,那就必须让对方死!其实他在黑暗里已经连出了七剑,可是每一次都无功,每一次皆刺空。
但任凌云不放弃。
对他来说,一但认准了要诛杀对手,那就永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