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多年前,桃林初见那般,撞进他眼里来……
宋长风正想着,楚行云已撩了绣帘进来,与他对坐。
“行云!来,你最爱吃的杏花糕!”宋长风说着,又帮他斟了一杯梅子酒。
楚行云一边拿起青瓷酒杯,一边开玩笑道:“宋少亲自为我倒酒啊,此等殊荣行云怎敢当呢?”话虽如此,却漫不经心地小酌一口。
“你少拿我开玩笑了,就因我爹的关系,官位升了那么点,现在人人见我,都恭敬得要命,看着都心烦。”
“官升了,事也变多了吧?”
“那倒没什么事。”
楚行云笑一笑:“新官上任却没事?恐怕不是真的吧,要么你有难事,要么你有心事。”
“嘁,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宋长风微啧了一声,语气略有不甘,笑意却是甜的,“行云,你声名在外,如今武功尽失,所以我本不想跟你说。”接着,宋长风把嗓音压到极低,“李家昨夜入了花贼,千金怕是……没有完璧之身了。”
楚行云端着酒杯的手蓦地放下,惊疑道:“李家世代为官,门禁森严,怎么会……”
宋长风叹息般摇摇头:“昨天李大人连夜赶来,说千金小姐的贴身侍女,也是被辱了身子,但神智比小姐清醒得多,据她回忆,那花贼从脸颊一直到脖子,有一条粗长刀疤。”
“采花大盗——不落平阳?”
宋长风叹:“江湖中,脸上有如此标记的,也就他了。这人在江湖悬赏榜上高居首位,却十年来安然无恙。李大人不问江湖事,知宋家世代习武,就来央求,父亲为着宽慰他,也就先应了要抓那花贼,没想到,今日李家就派人来问捉住了没,这可是为难。”
楚行云见他苦闷,默默夹了一块杏花糕给他,想起那采花大盗——不落平阳,自己也是早有耳闻。不落平阳自十年前出道江湖,靠着轻功浔阳步和春`『药』落红泥,专门潜入王孙侯门的千金闺房,毁人清白,据说为了让世人方便辨识他,自己拿刀从左脸颊到脖子,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而且每得逞一次,就用白帕沾了落红,题诗一首:
自古英雄出少年,盖世武功无人敌。
只因深恨朱门臭,不落平阳落闺房。
之后便把帕子随意丢在庭院里飘然而去,偏他这十年来还从未失手,因而得了个“不落平阳”的名号,恨得各路高官贵胄牙痒痒,却又家丑不可外扬,只敢偷偷差人去把悬赏金再翻上几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