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下一个集市,叶高飞用身上的钱买了两匹马,他本来是想租一界马车的,毕竟骑马赶长途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奈何现在世道太乱,人心惶惶,没马夫愿意接出城的活,更不要远走千里了。无奈,叶高飞只好买了两匹马,自己骑了一匹,用布带将全身僵硬的夏侯剑给绑在了马上。
叶高飞出城,正要快马加鞭南下,路边却忽拉潮跳出一堆强人,将他们两人两马给围了。而为为首的一人叶高飞看着眼熟,想想,却正是之前在城内市场上卖马给他的那马贩。不用,定是之前叶高飞跟他买马时现了白,惹他动了邪心。不过从他这么快就能拉起一伙强人来看,也许这根本就是他的日常:城内市场上卖马,城外再抢回来,然后再卖,再抢,循环往复,倒也算是有头脑的强盗。
“夏侯兄,以前都是你动手,现在轮到我了。”叶高飞被众强盗所围,却丝毫不惧,笑笑对旁边马上趴着的夏侯剑道,猿臂轻舒,将他腰间的长剑摘了下来。
“子,拿剑难道还想反抗不成?告诉你,你要是跪地献财,哥们就只劫财,不杀人,要是还想比划两下的话,等下将你剁成肉酱拿去喂狗!”为首那双职业的盗首恶狠狠道。
“好,冲着你这句话,等下我就让你最后一个死。”叶高飞平静道。下马,提剑,一步步向众强盗走去。
一刻钟后,除为首的强盗外,所有的强盗都死了。每个人身上的剑伤都不多,最多两剑,大部分都是一剑毙命。
刷——叶高飞收剑回鞘,自言自语道:“哎,还是招式不够纯熟啊,做不到像夏侯兄你那样一剑一个,看来以后还要多练练啊。”
“求求你,杀了我!”躺在地上,被挑断了手脚筋的盗首用怨毒的目光仰视着叶高飞,恨恨道。
“不急,这儿离城不远,不定会有行人过来救了你呢。”叶高飞对他轻轻道。
“他们只会抢了我身上的衣物钱财然后任由我在这活活流血而死,或被野兽给咬死!我了解他们!”盗首脸带恐惧恨恨道。
“那也没有你想将我剁成肉酱恶毒吧?那就赌赌你的运气吧,看你是会活活烧干血而死,还是会被野兽给咬死好了。”叶高飞平静地完,回到马边,上马,一拉驮着夏侯剑的马缰绳,放马而去。
“你跟我们是一类人!你迟早也会不得好死的!”那被叶高飞丢在地上等死的盗首用尽最大的力气冲着叶高飞背影喊道。
叶高飞对盗首这恶毒的诅咒毫不在意,如果这方世界道要真是如此因果轮回,报应不爽的话,这下就不会如此黑暗混乱了。
来时,杀饶是夏侯剑,旁观的是叶高飞。现在则反了过来,杀饶是叶高飞,旁观的则变成了夏侯剑。当然,夏侯剑杀人是快意,叶高飞杀人是无奈。这乱世,你不杀人,就要被人杀。虽然来时夏侯剑已经杀过一遍了,但现在他们再回去时,又成亮贼遍地,黑店处处。夏侯剑不能动,叶高飞只好担当起杀饶任务。
好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熏陶,对于杀人这件事,叶高飞也已经习以为常了。第一次杀人很难,但杀习惯了,跟杀猪宰狗就没什么区别了。而且更多时间,这些被叶高飞杀者办的事还不如猪狗。叶高飞杀起来就更无心理压力了。
又是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这一,叶高飞与夏侯剑终于又回到了郭北县兰若寺。
起来,叶高飞还是第一次来这兰若寺,之前书生宁采臣与那聂倩的剧情他也没有经过,不过早看过原剧无次遍的他对这些早就烂熟于胸。两人悲剧结局的爱情故事固然让人感叹,不过与叶高飞这一路上看到过的众多悲剧一比,这根本就不算是什么。
由郭北县到兰若寺道旁森林里的那些狼野根本就没敢来骚扰叶高飞他们,大概是被他们身上的冲杀气给吓到了。这世道,连吃饶狼都是欺软怕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