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结束。
应付过一轮小朋友们的热情围堵后。
余逸意外看到了围观人群中的金峥。
就拉了他一旁说话。
远远的,看到方蔓和一女士并肩从教学楼那边下来。
那女士妆容精致,比方蔓不差分毫。
渔夫帽,慢跑鞋,宽松的休闲套装。
远比方蔓的黑丝高跟包臀裙适合学校这种场合。
远远望了眼,就收了回来。
开始专心应对金峥的好奇感慨。
“行啊老余,知道你跑步厉害,爆发力不俗,只是没想到这么夸张。以你这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学院篮球队打个先发后卫绰绰有余。”
“哪有那么夸张,今天状态好而已。你也知道的,打篮球,身体静态天赋比动态天赋重要,身高、体重、臂展都没有,长时间高强度对抗是肯定不行的。何况,我这脚踝狠狠伤过。平时玩玩还行,应付不了高强度对抗的。”
他说的很在理。
金峥深以为然。
他爱踢足球,双脚颠球一两百个不成问题,球感不俗,就是身体太单薄速度太慢对抗之下护不住球,才落选食科院队的。
就没再这个问题上继续掰扯。
而是忽然压低声音,紧张兮兮道:“老余,你算是中州这边的土著,有没有听说过一个神秘组织,叫居委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