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头部的位置有几个好似拳头一般的痕迹。
这头蛮荒犀牛竟然是被樊狗儿用拳头活活的打死。
这样的战力,这样的力量!
怎么可能不让暗暗称奇。
县尊究竟是在哪里寻来的这个怪胎,这一身的力量,恐怕不亚于古代的霸王。
想到这里,毫不犹豫的给樊狗儿连着记了是三个大功,四周人的脸上也流露出本该如此的表情。
这头蛮荒犀牛实在是太过珍贵了。
他的骨骼,肌肉可以食用,滋补士卒的身体,从而提升整体的战力。
身上的皮甲可以做成刀枪不入的铠甲。
头顶的独角,可以做成药饵,具有辟毒的奇效。有人中毒,或者是被毒物咬伤,这个独角完全可以救人一命。
在毒物横行的蛮荒,真是弥足珍贵!
所以给樊狗儿三个大功,真的没有人感到不服气。
“轰!”
“轰!”
“轰!”
就在众人的心中震撼还没有退去之时,一身银甲,手持方天画戟,好似温侯再世的薛礼也骑着骏马返回,在他的身后跟随着一百多名火头军。
每一个人身上都挂着野鹿,獐子,野狼,野猪等物,但是,最引人注目的,还是薛礼马上的那条全身雪白,好似没有一丝杂毛的妖狼。
仿佛畏惧这条妖狼,伙头兵胯下的骏马都下意识的远离薛礼,但有靠近,就会全身肌肉紧绷,发出惊恐的嘶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