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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 立法种子(2 / 7)

竟然以为自己小题大做。

那个儒生包藏祸心,以唇枪舌剑之法撼动自己的心神,打击自己的意志,从而绝了自己的仕途。

阻人成道,在司徒刑看来这是不死不休的大仇。

如果不是霍斐然当面,司徒刑早就将他一拳打死。

那里还轮的到他说三道四?

而且言语之争,并不是说毫无顾忌。

大秦帝国鼎盛时期,法家盛行,重刑峻法震慑天下,儒生因为言获罪的不再少数。

秦朝为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在法律方面颁布了严刑峻法,推重刑,定繁法,时称“万事皆有法事”。

经历动荡战乱,目前所见的秦代法律方面的资料比较有限,但是思想言论罪方面的相关罪名如今仍可在各类史料中发现。

根据《史记》的记载,秦朝在思想言论方面的罪名就涉及诽谤与妖言罪、以古非今罪、妄言罪、非所宜言罪等等。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五年,侯生、卢生议论秦始皇**独裁,“乐以刑杀为威”,秦始皇便以卢生等“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或为妖言以乱黔首”,遂逮捕“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

要司徒刑说,大乾的制度有些偏儒家,太过于仁慈,宽松,才让百姓无所顾忌。

乾太祖是布衣出身,故而对非常反感“因言入罪”,故而废除了相关法律。

和先秦的“形同陌路”高压政策,有了很大的改善。所以说大乾的儒生才敢如此放肆。

抨击时政,非议帝王,甚至是以直臣自居,故意上书羞辱尊上。

认为这是气节所在,慷慨赴义,青史留名。

在司徒刑看来,这是一种病态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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