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后,又过了六年。
已经长成一位精壮少年的赵归,成长成一名出『色』的猎人,附近的危险野兽被他猎杀不少,以武力闻名一方,有众多冒险小队希望他入队,走出去博一场富贵。
但赵归本人的态度还是很暧昧,一直没有答应。
很多人对此不解,不过当看到那一位经常跟着赵归的少女后,都纷纷理解。
十六年过去,当年和赵归同一天出生的菲特,已经长得亭亭玉立。
但凡见过菲特后,其他人对于赵归明明身怀绝技,却甘于留在故乡的原因,不免多了几分理解。
英雄难过美人关。
外人笑道,这赵归如此,其父也如此。
明明一身惊人武艺,竟甘心归宿田原,以打猎维生,实在可惜。
当然,外人如何评论,赵归一向心大,不会放在心上。
但说的次数多了,让菲特最近有点闷闷不乐,于是赵归今天打算猎只猛兽,好好加餐,让她开心一下。
天未亮就出发,时至中午,赵归已成功猎到一只大野猪。
这时他正带着战利品返回村子的途中。
刚才的战斗不算什么,但要拖着这重几百公斤的野猪回去,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活计。
即使赵归久经锻炼,力气大,路走到一半时也要休息一下。
「累死哥了。」
赵归把野猪放在地上,毫不在意形象地坐在地上,靠在庞大的野猪上。
「说到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