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道:“要看么?也是,现在给你看也无妨了。”说着,便把奏报递给了方朝清。
方朝清接了过来,力气太大,以至于差点将那薄薄的一张纸撕烂,他竭力控制好力道,将那张纸摊开,低头看去。
片刻后,方朝清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
***
既然是已经决定了的事,那么就宜早不宜迟。
做好决定的第二天,甄珠与阿朗便离开了农庄。
就像第一次离开京城时那样,阿朗去雇了一辆马车,甄珠在农庄里收拾了行李,第二天一早,跟农庄的庄头说过要离开的事,又跟庄上几个早起熟悉的村民告了别,便于熹微的晨光中,离开了这个待了半个月的小庄子。
也没有特意派人去通知方朝清,而是托了庄头待方朝清再来时转告。
马车从农庄出发,一路朝洛城而去,初夏的天气正好出行,只是阿朗担心甄珠的身体,所以马车走地并不快,行了一条路,到了傍晚,也才走了十几里路。
“前面再走一里多就有个镇子,今儿就在这儿歇下吧?”晚霞漫天的时候,马车夫掀开车帘问道。
甄珠几乎是被重重叠叠的被褥和皮毛包围着,虽说免了震荡之苦,这天气却显得有些热了,因此一听车夫的话,便高兴起来。
她笑着点头,“嗯,就这儿吧,记得是叫通许镇?上次来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季节,记得镇上有家酒楼,做的鱼特别好吃。”
又转头朝身旁的少年道:“阿朗还记不记得那次我们吃的鱼?”
阿朗薄唇微抿,轻轻点了点头:“嗯,记得。”
怎么会不记得。
那时他们还没有多少钱,在京城住车马店时便天天吃窝头喝粗茶,上了路也不敢大手大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