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巫神,你这伊穆兰劳苦功高第一人,真是当之无愧。罗布当敬你一杯。”
“罗布儿,你又要来灌我迷魂汤么?”温兰嘿嘿一笑。
罗布闻言,脸上的笑容丝毫不减,反倒越发亲热起来。
“哎呀呀,罗布儿,你这都多少年没有唤过我的小名了。咱们同族中人,说起话来就是亲近啊。”
“多年不见,你倒是收敛了,这浑身上下竟没
一件值钱的玩意儿。罗布儿,你这是藏富呢?”
“没一件值钱?哈哈哈哈。”罗布忽然大笑起来,笑中有几分得意,“老温,你且再瞧瞧?果真没有值钱的?”
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手杖递了过去。
温兰眯着瞧去,黑黝黝的手杖极是普通,便是杖顶上那指甲盖大小的翡翠也实在算不得什么宝贝。
罗布自小便是在金子堆里打滚长大的,平日里挥金如土,连武具都以黄金相饰,奢靡之名早已风闻天下。
“罗布儿,你这人老爱财如斯,连这么小的一块翡翠,也要嵌得这样深,生怕嵌得不牢掉出来么?”
“老温,看来你年纪真是大了,眼神也大不如前喽。”罗布嬉笑道。
温兰凝神看着手杖,忽然心中一震。
这翡翠不是镶嵌上去的,而是露出来的!
这是……一整根翡翠手杖?
手杖足有一丈多高,哪里能寻得到这样的翡翠?
“这样的翡翠,确实难得。”温兰不由赞了一句。
“翡翠?”罗布一怔,随即叹了口气,拿回手杖,转身向温兰身边的温和递了过去。
“老温,还是让你弟弟看一看吧,你这碧海一呆二十多年,真是把咱们刃族的看家本领都给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