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足者也不错,苏伟已经把宏伟公司比喻成土匪了,市场要抢,当然,代言人也要抢。
杨慧得到刘得华方面正在与旭日升接洽的消息,说明还没谈成,经纪人既然告知,肯定是想在宏伟和旭日升之间权衡,想必他同样告知旭日升宏伟公司在与他接洽。
最后等着两家公司开价,谁的价更高选谁,作为一名经济人,让自己的艺人获得最大的收益是他的职责。
苏伟有信心谈成这笔生意,直接开价二十万,在九十年代,已经算是很高的价格了。
旭日升听到这个价格,十分生气,如果没有宏伟中间插着一脚,或许十到十五万就能谈成合作事宜。
已经选中了刘得华,不能轻易改变,另外再去找代言人,就等同于让给了宏伟公司,宏伟公司肯定会分秒必争,拍摄好广告投放电视台,到时候旭日升又落后一大截,损失巨大。
旭日升在听了宏伟公司报价后,直接开价三十万。
苏伟毫不示弱,除了价钱他还有秘密武器,他把价格往上抬只是想逼一下旭日升而已。
喜欢捉弄对手的那种快感。
两个公司像是在拍卖出价一样,苏伟加到四十万。
四十万,已经是天价了,刘得华的经济公司都没有想到,完全打破了艺人市场价格的格局。
如果四十万谈成,刘得华仅仅是在代言费上就高出其他三位天王一截,自然而然,名气也会跟着往上涨。
旭日升从未想到会在广告代言上遇到问题,四十万对于公司来说不算高,但加上投放电视台广告的费用远远超出了他们宣传费的预算。
有人提出换人。
超过半数领导不同意,已经投入太多精力和时间。
眼下的情况是,宏伟和旭日升,谁先投放广告,谁就取得了宣传主动权。
咬咬牙,旭日升一口气加到了五十万,这是一个当时明星艺人不可能拿到的代言费。
杨慧说:“老板,旭日升已经加到五十万了,我们还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