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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1 / 3)

吧唧!吧唧!

雷卫东毕竟上过大学,加上一个人坐没人抢,吃饭还讲点文明。

罗立如、杨锐那一桌就不行了,罗立如还好,在金陵长大,又在金龙帮给师父打下手,见过世面吃饭很讲风度。

杨锐和他的水军兄弟小王可就不行了,几个月前为了不饿死,是逮到什么就吃什么,最近虽然能吃饱饭,但山里面好东西肯定没多少,现在看到这么多好菜那还忍得住。

再者大当家吃上了,两个人还客气什么,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上了?而且吃相极难看。嘴巴还发出咂咂的声音。一点儿教养也没有。

杨锐爱吃虾,据说这东西对男人大补,之所以当水军未尝没有这方面原因。

他正用筷子夹起凤尾虾飞快地一个个送到嘴里,正巧小王也喜欢吃这东西,也把筷子伸过来。

杨锐非常自私地把盘子挪到自己跟前,以便吃得方便些。看到凤尾虾很快就没了,小王便有些不高兴,他一伸手又把盘子抢回来干脆端着盘子往嘴里倒。

杨锐还没反应过来,一盘虾全进了小王的肚子。

杨锐忍不住教训他几句:你看看你这吃相,这是绿柳楼,来这的不是才子就是王孙公子,都是体面人,你也不怕丢大当家的脸。

小王不服气,还嘴道:杨哥你那吃相也好不到哪里去,丢脸大家一起丢,说着直接拿起金陵的招牌菜,盐水鸭的鸭腿啃了起来,看到小王的样子,杨锐怕他把好东西都吃了。

连忙端了两盘好菜放在跟前胡塞了起来,嘴里还嘟囔着:一顿饭就要二百两银子,我必须把本吃回来才行。

“就是!”小王点点头,他吃的很快,一盘盐水鸭很快就剩骨头了。

“这菜不错,能在上一份吧!”看着一个美婢从自己旁边走过,小王用油腻的大手拦着对方。

“可以!”美婢被那一双大手吓了一跳,点点头。说了一声,转身就跑,边跑边想。

“太可怕了,以前小姐的客人虽然多,但饿死鬼投胎的还没见过,这里礼金可是二百两,够一家人快活一年的,想吃东西怎么也不可能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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