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泽看穿了他心思,伸手招呼,侍者很快过来倒酒。
酒液红透,一点点地满上。
孟泽招呼侍者:“忙去吧。”他把酒杯端给厉坤,说:“时间最是留不住,以前小晨儿一小丫头片子,成天跟在我后头,现在可好,长大了,有本事了,知道挣钱了。”
厉坤沉默,一口下去,酒杯又空了。
孟泽拍拍他肩膀,“你俩的事吧,我觉得……”
“你有完没完?”厉坤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这么烦,管对方是不是寿星,直接拿孟泽开刀。“你多吃几块蛋糕行吗?老奶奶讲故事呢?啊?”
孟泽不恼,嗤声笑起来,“可不是讲故事么。”
厉坤一团火烧在舌尖,又这么活生生地吞咽了下去。
“厉哥。”孟泽转了边,和他一排,说话清晰认真了些。“俩月前,迎晨被烫伤过。”
厉坤身形一怔,耳尖微动。
“被开水泼的,手背脱了一层皮,上回我见她,那印儿还没褪干净。”孟泽心里有块明镜,判定:“那天你俩闹了吧?”
厉坤从烟盒里掏出烟,咬在嘴里,点火的动作都有点急。
孟泽一声感叹,“也行,甭管好的坏的,至少话说清了,别让彼此误会,坦坦荡荡地见面啊,吃饭啊,都有个说法,总比不清不楚的好。”
他瞅了眼厉坤,平静说:“我听迎璟说,小晨的老板对她挺上心。”
厉坤终于有反应,侧过头看他,好像在问,迎璟怎么知道。
孟泽:“上回迎璟给我打电话,炫耀他最近的新发明,这小子,脑瓜子是真有智慧。他说这些发明里,最实用的还是电子狗,哦,对了,他也送了一只给唐其琛。”
厉坤莫名其妙的,就这么来了精神,十拿九稳的语气,藏不住讽刺,说:“炸了一肚子墨水吧。”
孟泽:“墨水?那多不友好。炸是炸了,但炸出了一肚子的红色喜糖,还是进口的——喜庆,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