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无所谓了,就当他给林纵横还点情债积点德,纵/欲cp嘛,他很小开始就把林纵横当亲儿子看待了。
大老爷们没那么多讲究,方遇城随手拿了胡辞面前的杯子喝酒,沾到杯沿前,他注意到正对自己嘴唇的地方有一小圈红色的东西,没来得及细想,微凉的杯口已经触到他的唇,随之而来的,是冷冽的酒水。
方遇城在这个时候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是她的口红印。
那感觉很怪异,他具体无法描述清楚,只知道自己好像突然因为这小小的唇□□猿意马。
喝完这一杯,杯口她的唇印不见了,却点燃了他的神经,一簇火苗沿着脉络一直烧到心里去,口中残存的酒气好像也染上几分旖旎的脂粉香。
他不是十几岁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字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相反,因为长相和家世俱佳,他有过不少漂亮的女朋友和女伴,对美色有非常强大的抵抗力,意志力绝不该这般薄弱。
可是接连六杯酒下肚,这怪异的感觉不但没有消散,反而在酒意润泽下更加嚣张,几乎是张牙舞爪了。
方遇城讨厌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出乎本能,他想逃避。
看他喝完,胡辞满意了,倾身去捡骰子,她的领口明明有松紧带箍着,但是她防备心很强,生怕走光,全程手都按着胸前。
这举动明明无可厚非,但是方遇城就是莫名地不太舒服。
方遇城也不想躲避了,他要硬刚,非要证明自己只是喝多了酒脑子不清楚,而不是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
他拖了跟椅子坐到她旁边:“加我一个。”
烟酒味那么重,她身上的淡香味居然没有被盖过,攥紧他每一根嗅觉神经。
经过将近一年的接触,方遇城早就发现了,胡辞乍一看温柔又淑女,其实骨子里叛逆得很,会抽烟会喝酒,投骰子猜大小之类的酒场游戏她都玩得很熟练。
他连输两局,都是跳开双倍,喝了四杯,短时间内十杯酒下肚,他是真的开始头重脚轻,思维涣散。所以下一局胡辞输了之后理所当然地使唤他“我的杯子你喝过了,你帮我喝吧”,他根本没有想到她完全可以让服务员再拿一个杯子过来。
等他想到这点的时候,辛辣的酒□□体已经滑过他的喉咙。
为时已晚。
开了头就再也刹不住脚,胡辞下一次输掉,只用了一个眼神示意,他又替她喝了一杯。
再下一次,甚至连眼神示意都不需要了,胡辞连眼珠子都没转一下,方遇城自觉拿过酒杯满上,仰脖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