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桐一叹,天灾是可怕,但这人心有时候比天灾还可怕。
秀才夫妇,没死在水患之下,却死在了人的手里。怎么不叫人感慨。
林雨桐看向程峰,觉得这孩子还真算得上是个机灵的小子。知道他一个孩子在这样的世道不好生存,就赶紧找了一条大粗腿抱。
程峰直到砸累了才起身,重新跪在四爷的脚边,“程峰愿意为奴,请公子收下。”
四爷看了一眼林雨桐,才点头道:“起来吧。愿意跟就跟着。”
忠心不忠心的,这从来就不是问题。给得起他想要的,他自会忠心不二。
四爷又对杵在一边不动的小伙子道:“叫几个人,将周围发现的死尸,不管是人的还是畜生的,都深埋,葬了吧。要不然,明年春天,要起瘟疫的。”
这话比什么都管用。众人自发的开始动了起来。
四爷和林雨桐这才坐在一边的树墩上,问程峰,“如今这里是哪里?你们怎么在此地,不去县城找个活路。”堵在这里,靠着袭击上岸的人抢那点口粮,或是打死几个想上岸的动物,这能顶什么用啊?
程峰蹲在一边,开口就叫四爷‘主子’,“主子,您有所不知。再往前不到二十里,就是昌云县城。可重兵把守,许出不许进,我们也是没办法。因为村子就在不远处,总想着水退了,好回家去。所以,倒是大部分人都不曾离开。”
“从昌云县到京城,还有多远的路?你可曾听过?”四爷问道。
“五日!走五日即可到。”程峰眼里闪过一丝黯然,“两年前,爹娘带我去看大夫,回来的时候,钱花光了,我们是走着回来的。”
四爷和林雨桐对视一眼,那这可真不远。一对不怎么健壮的夫妻带着孩子赶路,只用了五天,这要是壮年人,早晚兼程,也就是三天的功夫。要是有快马,估计也就一天一夜。
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公子,已经收拾好了。”刚才那小伙子去而复返,竟然是来给四爷复命的。
看来,乱世之中,大多数人都不算笨,知道抱强者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