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嘭,嘭 王阳狠狠得捶打着自己的脑袋。 “靠,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阳一边捶打一边蜷缩成团,翻着白眼在床上滚动着。 自从两月前被一个骑共享单车的妹子撞了一次后,王阳就时不时的头疼。 开始时,还只是些许的疼痛,他也没当回事。 可这一月来,疼痛愈加剧烈。 他忍不住心中怀疑,自己莫不是得了什么病。 两星期前,他终是忍不住疼痛,去医院检查了一番。 结果,医生却告诉他年轻人要注意好好休息,不要经常熬夜,玩手机什么的。然后给他开了不少安神补脑的药。 显然,这不是王阳需要的结果。 尤其是痛楚越来越大的情况下。 之后,王阳跑遍了江州不少的医院。 得到的结果,却大同小异,只是多了一盒盒真贵的药品。 这般下来,王阳也只能一边吃着药,一边忍受着时不时发作的头痛病。 嘭 嘭 嘭 头越来越疼,王阳也痛的停下了锤打脑袋,只是双手抱头,缩成一团。 这般不知过了多久,疼痛渐渐消退起来。 就在王阳以为,如同往常一般,这次的阵痛即将结束时。 铛 一道洪钟大吕般的巨响,忽然响起。 恍然间,王阳仿佛看见了一座通天彻地,闪着耀眼白光的青铜古钟。 伴着巨响,一道震荡随之而来,他陷入了一片黑暗。 ..................... “唔,我这是怎么了,我这是在哪?” 王阳迷迷糊糊地嘀咕着,睁开了眼睛。 敷一睁眼,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破烂流丢的木屋,四壁透风,屋顶上的茅草,更是破了个大洞。 洞外,正下着雨,豆大的雨点,透过大洞落入屋中,一滴一滴地打在地上的积水潭中。 “我,我这是穿越了。”王阳看着眼前一双瘦弱的手,疑惑中带着肯定的自语道。 王阳又看了看身上的衣服,一件洗的发白的灰布衣衫,他身上还盖着一床被子,被子有些粗糙,想来他穿越的这个身份有些困顿。 “啊,痛,穿越了还不放过我!” 忽然,王阳脑袋又疼了起来,这让他一下子想起了刚刚发生的事儿。 疼,晕死,穿越。 只是,这次的疼痛却不同往日,伴随着疼痛而来的,是一股股庞大的信息流。 半响,王阳平静下来,他已经明白了自己两月间头疼和现下穿越的原因。 “难怪,之前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原来是进了脑子。”王阳自语道。 王阳是个孤儿,每个孤儿都有个父母抛弃他时的信物,王阳的信物,就是一个小铃铛,或者说小钟。 此后二十年,王阳一直将它挂在脖子上,一直到两个月前,那次车祸,小钟偶然咯进了他胸口的心尖肉,吸收了他的心头血,才开启了它的认主程序。 法宝认主,也就是修士祭炼法宝的过程,都是以元神之力融合。 王阳显然没有什么元神之力,因而,小钟就只能与他的灵魂融合了。 这也导致他头痛了两个多月。 一直到两个月后,王阳的灵魂初步与小钟融合,终于初步激活了小钟的能力,扭转时空。 他也知道了小钟的名字,鸿蒙钟。 鸿蒙钟,传自鸿蒙界,威能无限,拥有镇压“鸿蒙世界”之威、扭转“诸天时空”之力、演变“大道玄机”之功、炼化“地水火风”之能。 王阳和鸿蒙钟两个月的融灵,虽然最终也只是初步融合,但鸿蒙钟毕竟是无上至宝,只是初步激活能力,就耗尽了他所有的灵魂能量,因此,鸿蒙钟就带着王阳最后的一点灵性,穿越虚空,重生到了这身上。 “名字倒不用改了。”王阳一边检查着新身体的零件是否完好,一边庆幸道。 囫囵吞枣地吸收了此身的记忆,王阳对如今的处境,也有了个大概。 这人的名字,也叫王阳,年15岁,是川西大竹县金鸡乡大巴村人,家境贫寒,祖上世代耕作,父母早亡,孑然一身。 “1944年?还以为是古代,竟然是这个年代。” 就在王阳不断深入此身记忆时,外面的雨渐渐停了,天上的乌云不知何时也消散一空,温暖的阳光从屋顶的破洞上倾泻下来,屋里也渐渐暖和了起来。 “王哥哥,王哥哥,你在家里吗?”忽然,外面传来一道稚嫩的童声。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灰色的短裤的小子,跑了进来。 “哦,是狗娃子啊。狗娃子,找哥哥有什么事吗?”王阳抬起头,对着小子笑道。 “哼,我不叫狗娃子,我叫徐翔。”小子傲娇道。 “好,徐翔,那徐翔找哥哥有事吗?”王阳摸了摸小子只有寸许头发的光头,笑呵呵道。 “爹爹叫你去我家一趟,我也不知道到底啥事?”徐翔躲开了王阳的摸头杀,说道。 “哦,是徐叔找我啊?好,我知道了,狗。徐翔,你先回去,我马上过来。”王阳一听,正经回道。 “知道了,你快点。”徐翔哼了一声,蹬蹬蹬地跑了。 狗娃子走后,王阳起了床,将被子叠好,就翻起衣柜子来,柜子里总共三件衣服,没一件完好的衣物,不是这儿破个洞就是那儿开了裆。 这年头,还真是穷啊!果然还是改革开放来的好,起码老百姓们能吃饱穿暖,还有点儿闲钱,可以娱乐一下。 感慨了会,王阳又将思绪扔回了当下。 衣服是没得换了,他也只能换了条干净的裤子,踩着布鞋,就出了门。 门外 青山远黛,白云东流。 暖暖的阳光融化着积雨水潭,间或吹来一阵凉凉的风,冷得王阳猛打了个机灵。 农田阡陌,溪水潺潺。不远处是竹山一片,翠绿的竹叶上,挂着点点晶莹的水珠,在金色的光芒下,熠熠生辉。 冷气一激,王阳赶紧走到阳光下,刚吸一口气,感受着满嘴的清香,惊赞道:“空气真好!” 走在泥土路上,几个背着锄头的叔伯正结着伴去田上耕做。 “王叔,李叔,赵伯,还出田呢!”一路上,王阳如同前身一般,热情地打着招呼。 “是啊,趁着雨后,田上湿润,叔们再去耕会。阳子,你身子好些了吗?你这孩子,啥都好,就是身子骨差了些!”王叔笑着关心道,“晚上,上叔家吃饭去,你家婶子都念叨好几遍了!” “好嘞,小子记下了!” .......... 热络几句,与几人分别,又走了一会,王阳就看到了狗娃子家。 木屋黑瓦,四壁用不少的粗木抻着,门口的上方,还挂着一串串火红的辣椒。 比起他家,可要好上不少。 大门打开着,显然有人在家,“徐叔,我来了!”王阳叫唤了一声,就径直走了进去。 一进门,他就看到放大版的狗娃子:徐叔,正坐在凳子上喝着茶。 他的对面还坐了个长发的姑娘,姑娘上身穿着粉色的短袖旗袍,下身是粉色的长裙,脚上一双黑色的女士皮鞋,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俊秀白嫩的脸上,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正诧异地转头看着他,像极了这年头大户人家单纯的富家千金。 “徐叔,你家还有个地主亲戚啊?” “少贫嘴,阿叔找你有正经事儿!你明天帮叔到城里打听打听,有没有哪个大户人家,在山上丢了千金小姐啥子!”徐叔斥了一声,严肃道。 “哦,原来是山里捡来的!”王阳点点头,表示知道,这年头,世道不太平,外有鬼子,内有匪患,死人都是常有的事。 “行,徐叔我知道了,赶明儿我就去县城打听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