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六点半,林宇随便吃了点儿东西,就换了衣服出门散步。
他离开出租屋之前,在抽屉里找到了陆铮那栋别墅的钥匙,打算顺路去景山云居看一看。
苏婉离开花城两个多月了,再加之今天突破化境又闹出了不小的动静,两重原因叠加,他生出了搬家的打算。
林宇可没打算过苦行僧一般的日子,既然现在有了更大的房子,何苦还要呆在小小的出租屋里?
景山云居还是前两年经济形势最好时开发的豪华住宅,即便放在今天也是花城最高档的别墅区,能够住在里面的人物非富即贵。
从景山由下到上,越往上走风景越壮观秀丽,房价自然也是一路水涨船高。
陆铮为了还债抵给林宇的那栋别墅在景山云居最上面,据说当初的开发商打算自留居住,一砖一瓦都是真材实料,后来才送给了陆家。
这栋别墅在花城赫赫有名,又被一些好事者称为“天字一号”。
几年前,陆铮的身体还没有现在这么糟糕,在这栋别墅里举办过几次私人性质宴会。当时的河东各界名流,都以能够受邀出席为荣。
林宇散步走到景山云居下,天色已经全黑了。
他走在宽阔冷清的马路边,忽然感觉这条路似乎以前走过。
在前面拐了个弯儿,看到映入眼帘的第一幢豪华别墅,他方才恍然大悟。
那是薛雨薇的家。
“怎么不知不觉走到她家来了。”林宇嘴里咕哝着,眉头微微蹙起。
上山的路明明有无数条,你偏偏选择了最不应该走的那一条路。
这些天,薛雨薇给他打了好几通电话,林宇没有接,事后也没有回。
他想用“修炼太忙”这类理由来搪塞,可当他盯着手机里的未接来电怔怔瞅上两三分钟后,连自己都觉得这借口未免太过牵强。
林宇并非铁石心肠,他重生一世,反而更加明白感情的可贵。
归根结底,他有点儿害怕自己会喜欢上薛雨薇,这个女孩儿太优秀了,足以获得任何男人的爱。
“倘若我对薛雨薇...”林宇神色踌躇,“将来见了晓晓,我该怎么向她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