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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衙门作证(2 / 3)

刘雨这时候说道:“他就不必去作证了,让掌柜的前去便是。”

捕快自然是认识刘雨的,见她也出口拒绝不再询问,笑道:“好,那就请掌柜的去趟衙门。”

刘雨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不想他太麻烦而已。

“不必,我跟着去一趟就行。”

“梁公子,这?”

“没事,反正此事我有了解,而且此人是被我所伤,作证很简单而已。”

见梁奕执意如此,几人没有再反对,随后一行人前往衙门,至于刘雨则留了下来,她管理商铺虽然经常露面,不过这是去衙门,她不方便跟着。

出门的时候当铺周围站了不少人,看见刘家的当铺来了官差都很好奇,可以说在西州城内只要是关于刘家的事情,很快就会传出去。

一行人到了衙门时刘于正好赶来,暂行知州职责自然包括处理这些案子。

刘于到了后,所有人被带进了偏堂内,像这种偷盗案一般是在前面的大堂审理,一来可以防止胡乱审判,二来可是震慑其余偷盗之人,像这种靠偷盗或者是抢劫等不劳而获的手段,刑罚都是极其严重的。

不过今日被偷盗的东西是官府里面的,这要是传了出去岂不是让官府蒙羞,到时候知州前来还以为这是送给他的一份‘大礼’,如此一来便是产生了误会,解释的再多不及自己亲身经历。

所以这偏堂正是处理这样的案件。

“详细交代你的罪行。”

梁奕刚才并没有伤及要害,他只是感觉到疼痛并无其他大碍。

此时他忍着疼痛道:“吾名熊俊,西州义川县人,今年四月份前来城内寻找生机,十一日当天路过衙门后墙时见其矮小,随后便翻墙而入,无意间在房内寻得地契存放之处,随后选取城南一处偏僻之地将其带走,十二日再次潜入李府偷取玉佩一枚,后将其带至刘家当铺贩卖,就此三起罪行。”

这是大汉主动的招供,有吏官对其进行记录,防止事后翻供或者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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