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手实在好看,朝曦擦的很认真,与其说是擦,不如说是把玩,那人也只当不知道似的,任由她将他的手翻来覆去,查看骨节和指甲。
指甲修剪整齐,骨节修长分明,那手消瘦白皙,微微一动,手背上有大筋拉起,一道道青紫色的血管纵横,像玉里的纹路,手心发白,指尖微翘,透着淡淡的粉,煞是好看。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朝曦才想起来,一直还不知道这人的名字,“我叫朝曦,朝是朝阳的朝,曦是晨曦的曦。”
她的很好懂,合起来就是早晨阳光的意思。
“你的呢?”
那人似乎并没有说话的欲望,只歪头望向窗外,像没有听到似的。
朝曦倒是能理解他,毕竟是她强来的,用小命威胁,不得不低头,心中有气似乎也是应当。
她没得到答案,正打算随口给他起个名字,叫的顺口便是,好不好听无所谓,脑海里还没有个大概想法,那人突然出声,“沈斐。”
“嗯?”朝曦想着心事,没听清楚。
磁性好听的声音还没缓过劲,带着轻微沙哑,“我叫沈斐。”
那人目光依旧看向窗外,表情已没有原来那般疏远,起码愿意说话了。
“哪个‘飞’?”朝曦学问有限,能想到的是‘飞’字。
“斐然的斐。”沈斐并没有多做解释,他嗓子还没恢复,加上喝了很苦的药,喉咙里似乎有根弦拉着,只要稍稍一动,便疼的厉害,接了两句话后又变成了木头人,无论朝曦说什么,问什么,他都不吭声,身子一缩,彻底躺进被窝里。
那被子下的身子还是光洁一片,朝曦似乎忘了一样,一直没给他穿衣裳,让他这么光着一天。
朝曦其实不是忘了,是没衣裳给他穿,小的衣裳穿起来肯定不舒服,他身上又有伤,不如不穿,左右就这一天,明天外头晒的干了,再将破口的地方缝缝,比她临时买的合身,料子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