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丝对着自己的面庞扇着风,企图将脸上的红晕给扇去。
顾正还在看路线图,贝丝头伸出来,突然‘啊!’了一声。
顾正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贝丝一脸神秘地说了一句:“你知道吗?人的正常步行速度是四千米每小时到五千米每小时之间!”
“嗯?”
“但你看这个数据,却是远远超过了这个范围。”
贝丝指了指右上角的数据统计,根据这一份运动数据显示,当晚麦考利警督的步行速度是七点七七千米每小时,远远超过了正常人步行的速度。
贝丝嘴角微微弯起,吊着顾正的胃口:“而普通人的跑步速度在十三千米每小时到十六千米每小时之间!”
顾正思索了片刻,灵光一闪:“他不是在散步,而是在快走!”
这一点大大增强了两人的效率,在路上你不会注意到一个散步的人或者是一个跑步的。
但一个快走的人,那种独特的走路速度和魔性的运动姿势,却是无法忽略的!
打电话和麦考利证实了之后,两个人继续开始询问。
这一次的询问效率,比早上要好了一点。
没过多久,两个人在一间便利店之中打开了突破口,西班牙裔的便利店老板表示:“耶,我那晚是看到过他,他就像是一道黑旋风一样,从我的店门口走过去。”
顾正眼前一亮:“时间呢?”
西裔老板歪着脑袋,挠了挠胡子,才说道:“大概在十点左右吧,我没有什么印象了。”
顾正和贝丝对视了一眼,十点左右,这个时间点很有意思,正好是死者死亡之后的十几分钟!
这个时间点非常的有用,若是能够将他请到证人席上,那么对于麦考利这个案子非常的有利,因为从正常角度来看,不可能有人杀了人之后,不开车走,反而是快步在便利店面前装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