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哲遇到的这只像是家犬和野犬的杂交后代,耳朵竖直,脖颈处的绒毛很发达,有点澳洲牧牛犬的影子。
搞不好是牧牛犬老王在工作的时候出去偷荤了,趁着人家公野犬打瞌睡,把母野犬的肚子搞大了。
于是野犬头领派这些老王的后代出来打先锋,让它们一去不复返。这么一想,野犬头头真是下了一盘大棋。
“没错,确实很像牧牛犬。”格雷格说道,他对生活在这片陆地上的动物很了解。
这杂种野狗继承了澳洲牧牛犬的优势,体力充沛,耐力持久。
它的速度很快,而且跑动路线经常改变,让开车的吴帝很难受。
野狗最后扎进了小牛犊堆里,小牛们并不慌张,这只有着一半澳牧血统的野狗会让它们觉得是自己人。
“狡猾的家伙,要是每一只都像它这么聪明就麻烦了。”
吴帝停下车,大伙带着枪快步跑向牛群。
三只猎犬跃跃欲试,吴帝怕惊到小牛犊,没让它们出击。
这里至少有一百头牛在吃草,引起慌乱可不是闹着玩的。
那野狗在牛堆里转悠,体毛跟牛差不多,找起来有些费劲。
格雷格提醒大伙,子弹上膛,那家伙可能会随时发动自杀性袭击。
吴帝在想,要是自己的牧场在北美或者俄罗斯,每天要面对的就是大灰狼草原狼了,它们可比澳洲野犬厉害多了,而且脑袋极其聪明。
大学那会看过《狼图腾》,对狼的智商早有了解,现在吴帝庆幸自己是在澳大利亚,只需面对各种毒蛇毒虫即可。
手握伯莱塔手枪,吴帝稍低着身子在牛群里穿梭,三个人分开行动,从三个不同方向进去找野狗。
最先开枪的是特克斯,第一枪没有打中,在牛群中引起一阵骚动。
格雷格立刻控制住了领头的牛,让它们不至于乱窜。
“到你那里了,BOSS!”特克斯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