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绵绵,仿佛有魔力一般唤醒了沉睡的万物。
秋家后院里,才撒下去五六天的菜籽已经冒出嫩嫩的脑袋了,旁边新栽种的桃树苗和梨树苗也都长了嫩笋,即将抽出新的枝条。
秋麦蹲在菜地边上,把菜苗间隙中长出来的野草拔掉。
雨后初晴,灿烂的阳光洒下,温暖而明亮。
院门外传来了老牛的叫声。
秋麦站起身,拍了拍沾了一手的嫩草,等了这半天,总算是来了。
今儿刚好二月初一,过完年一整月,是和萧墨白约定了,上门取酒的日子。
凌决带着苗苗和果果出去跑步去了,她怕取酒的人来了家里没人,便一直在家里等着。
酒是年前就酿好的,新酿的粮食酒,算不算绝品,却比寻常酒坊酿制的酒水要好上许多。
寒冬,十里堡大雪封山,进出村子的路垮塌,缺衣少粮,一直到临近过年,才修好了路,秋家兄妹和凌决去镇子里采买了不少的米粮,也就趁着那几日,酿了两坛子酒。
来拉酒的人秋麦并不认识,领头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身形消瘦,面容严肃,经他介绍,此人乃是萧家在五柳镇新建酒楼醉仙楼的胡掌柜。
他虽然面容严肃,不苟言笑,对秋麦还算客气,并没有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而怠慢,想来是萧墨白交代过。
胡掌柜身后跟着三人,一个赶车的车夫已经年过半百,头发斑白,佝腰驼背。另外两个青衣小厮,一个呆头呆脑,面无表情的伫立在牛车边上;一个低眉敛目,假装正紧,眉眼却灵活的乱动着,四处打量。
秋麦的目光扫过一行人,正巧就撞上了一张灿烂的笑脸。
熟人啊,那眼珠子滴溜溜转的青衣小厮不就是杏林阁方掌柜的侄子么,秋麦还记得,他叫方顺。
碰见老熟人,秋麦想回以微笑,却见胡掌柜转头那一刹那,方顺脸上的笑瞬间收敛,一本正经。
“你们两个,随秋姑娘去抬酒,仔细着点儿,若是把酒缸子摔了,看我回去不打烂你们的皮。”胡掌柜严肃的指着两个青衣小厮吩咐。
方顺子和另外一个小厮便乖乖的应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