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字一万欧左右!有五个点的销售分成!”
“!!!”
从字里行间就能听出来,甄九爷对自己能谈到如此大合同,是感到十分得意的。
他或许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作家了。
甄少龙也发现甄九爷还是挺能赚钱的,十万字一万欧元,算下来千字一千块还多,一天随便打个上千字,就能赚过千的稿费,实在是有点爽歪歪。
如果甄九爷是依靠好作品,拿到如此多的稿费收入,甄少龙肯定会点上一百个赞。
问题是……
“这是坑儿子啊!”
在宣传的时候,还说什么以他为原型,要是写个正常的小说,还能够接受,纯正德语小-黄-文?
甄少龙有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如果这本书真能在德国大火,他的名声大概是彻底毁了?或许也不会,毕竟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但总归有一点影响,以后球迷谈起自己的时候,就会说,他就是某某小-黄-文的原型。
我了个草!
不行!
老子的正面形象!
————
从原身继承的记忆,让甄少龙对甄九爷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如果以‘破坏儿子球星形象’为理由,一定无法说服甄九爷改变想法,因为甄九爷会说,“我供你出国,不是让你踢球的!”
你是说不过他的。
甄九爷拧起来就像是一头倔驴,没理都能搅三分,他的写作事业才是最重要的,其次就是儿子的写作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