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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缠足旧俗。2(2 / 3)

第518章缠足旧俗。2

而明代时,才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甚至对裹足的形状有一定的要求。

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那个时候,女子大脚是当时的一大忌讳,而明太祖朱元璋的马皇后,在幼时深得养父母宠爱,坚持不肯缠足,后来百姓都叫她大脚皇后,可见当时缠足风气是多么糜烂。

再后来到了清朝,康熙爷年间北方流行缠足,乾隆爷时期南方也开始流行女子裹脚,再后来到了咸丰年间,缠足之风已经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

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傅悦君和赵砚秋都是满洲人,朝廷是严禁八期女子缠足的,而秦家和富察家交好,也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所以秦老爷也舍不得她缠足。

再说了,秦家也是富裕人家,即便秦执玉嫁不出去,还能养她一辈子的。

傅悦君没有见过缠足,但是却听说过这个过程。

一开始会将脚先泡热水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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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然后将除了大拇指之外的四个脚趾用力往下掰,有的人家甚至会将整个脚板往下掰弯曲,最后再用布紧紧绑住。

前面只露出一个大脚趾,从而形成一个脚尖,而且这种过程得每天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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