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烨是个敏感的人,马上就联想到了自己前些日子的离奇遭遇,以及暮秋离曾对自己说过的话,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当日若不是暮秋离救了自己,莫不是自己现在也是这失踪人口的一员?
胡思乱想着挤出人群,韩烨却脚步一停,想起还有一件事没办完,又原路行了回去。
……
当韩烨再次走回到那栋高层建筑时,嘴上咒骂不断。
“老秃驴,这么长时间了,连上次委托的后续酬劳不给,真是越有钱越抠门。”
平复了一下情绪,韩烨走进了这家城中最大的贸易地点,万宝阁。
自己这三年总是会在这接到一些小委托,其中大部分都是些鸡毛小事,无外乎就是跑腿卖力气的活计,酬劳都是先出一半,事成后付另一半,金额上低的可怜。
可前些日子突然喜从天降,原本只是个不起眼的跑腿工作,张老财愣是出五十金的高价,自己就按照委托,将一个木箱子送到了城外新开不久的白马旅店。
万宝阁的老板姓张,人们都爱管他叫张老财,他五十多岁,长着个秃顶脑袋,所以平日里都会戴上一顶帽子遮丑。
别看人丑,但张老财的买卖可是异常红火,其财力在丰城之中不说是首屈一指,但也是名列前茅,家里面使奴唤婢,让人好生羡慕。
这样一个事业得意的人,自然是会糟蹋人嫉恨,不过嫉恨归嫉恨,却没人敢打他的注意。
说起他可能不起眼,但说起他的后台,那可是了不得,正是边境一带有名的大家族,罗氏家族。
论势力,城内的行老们谁也比不了罗家,也只有刘天羽还能勉强比比。
有罗家的庇护,万宝阁的买卖自然是顺风顺水,毕竟,还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会傻到敢在这里寻衅滋事。
韩烨对这些东西知道的是一清二楚,所以进门时保持着客气的态度,表示要见张老财。
店里的伙计瞟了他一眼,发现不像是什么有钱人,不耐烦告诉他老板不在,然后就坐到一边歇着去了,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乞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