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看了他好一会,才身子往后一仰,使办公椅自动向后滑去,双腿从办公桌上放下来,从椅子背后拿起大衣。
“那就跟我走。”
“走,去哪儿?”何群一脸茫然。
“先买衣服,再去斯坦福。”
白体恤牛仔裤,林易觉得自己的这个老心脏都青葱了不少,年轻时候的自己咋就能这么帅呢!
“会开车不?”这话是对何群说的。
“会,我有证!”何群立刻大声回答道,他在进入辛普森实验室的时候,还兼职过一段时间的实验室司机,这证还是实验室出钱让他去考的。
林易把钥匙甩给他,“那你开,别开错路。”说完拉开后车门,直接钻了进去。
何群咽了咽口水,他是会开车,但是他只在伯克利开过啊。
他想要和林易解释,但看到林易已经靠在后座闭目养神了,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说出口,硬着头皮上了驾驶座。
这就直接导致了,他们俩人到斯坦福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了。
林易本来算得好好的,打扮成学生模样去上庄城的课,然后顺理成章地搭上话,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只要搭上了话,还怕庄城不答应?
但现在,看看时间庄教授的课已经过去大半了,他现在进去也太没诚意了。
“研……研究员?”何群小心翼翼地开口。
“你去找酒店。”怪谁?怪自己想躲懒呗,林易深吸一口气,忍住自己想要骂娘的冲动,咋办,硬着头皮上呗。
打发何群离开,他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快步向庄城上课的教室走去。
等他到教室门口的时候,离下课还有十五分钟,从教室后门可以清晰地看到讲台上那个修长清俊的身影。
还是那副金丝边眼镜,但庄城此时脸上的皮肤是白皙而饱满的,微卷的短发,因为家里遗传的少白头,使他黑色的发丝中夹着几簇白色的,配上那那身书卷气看起来竟格外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