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不说能倒背如流,但是她还是能完完整整背出来的好吗,那些按了那么多梅花印的纸上不就是她写的字,难道他不认识?
接到洛轻轻眼中那显而易见的眼神,清珏本还兴致勃勃的心情忽然掉到了谷底,他被兔子鄙视了?
于是洛轻轻用一个眼神解决叽叽喳喳的清珏,享受了安静的日光浴时间。
安逸时间没享受太久,没过一会书房的门就被敲开了。
一个穿着灰布衣服的大叔,手中拿着细细小小的一根东西,离得远洛轻轻没看清。
清珏用两根手指捏着洛轻轻的毛笔,翻来覆去的看,“彦叔还真有一手,这么细的笔都能做出来。”
洛轻轻眼神不好使还能用耳朵,清珏自言自语的话被洛轻轻给听见了,看着清珏手中的“火柴棒”眼神又热切了许多。
火柴棒,洛轻轻刚想到的形容词,细细小小可不就是火柴嘛。
清珏把手中的小得可以忽略的毛笔放到洛轻轻旁边,也不说话就拿眼睛看她。一副看好戏的样子,之前洛轻轻不是用眼神鄙视他嘛,正好这会他能看看洛轻轻到底会不会了。
洛轻轻把桌上的笔我在爪子中,却怎么都抓不住,试了几次后,她发现一个十分不想面对的问题。
作为一只兔子,她没有手指,是的,没有手!没有手她怎么拿笔?只有几根尖尖的爪子,难道要两只手吗?
洛轻轻实在不想自己接下去的许多天里被泡在黑乎乎的墨汁里,不认命,双爪捧起毛笔,身子直立,后腿支撑着身体,低着头认真的在纸上写着。
努力许久,终于一个歪歪斜斜的“人”完整的出现在了宣纸纸上,清珏捂着嘴偷笑了许久,伸手抹掉眼角的泪花,继续捂着嘴笑个不停。
毛球实在太逗了!手短身子短,这毛笔在他手中细细小小没错,毛球拿着的时候比它立起来的时候还要长,两只爪子握着毛笔,低着头努力地望着纸上的字,两只后腿还踩着小碎步保持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