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心中有数了,难怪这么快就把边塞的军政尽数览了一遍,陛下还是呆不住啊,只怕长安城那儿催得很狠吧。
这不比乱世,一切都是变数,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如今是盛世,一点隐患都需要拔掉。
卫青知道,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代代明君帝王所做的,无非是拔掉一些刺,让继任的后代走的更轻松些罢了。
人都有私心,只不过是大于小的区别罢了,现在皇后不能生育,无疑大大提升了侄子储君的希望,卫青说不想让刘据当太子,都是假的。
但他不能表露出来,只言片语间,也只是说出了作为舅舅的关心。
“据儿也4岁左右了,陛下是否要排他听一听名师讲课?”
“要啊,当然要,只不过孩子年纪尚小,一天听半个上午就可以了,听多了反而会变成书呆子。”刘彻回道。
刘彻没有关心卫青的倚重,饮下一碗酒后,语锋微转道:“那些战获的胡马,你要带走,加以配种。
匈奴马敦而重,有着其他马种所没有的稳当,如果咱们的将士,以后骑着这种马打仗,就可以考虑建一支重骑兵了。”
“重骑兵?那是什么骑兵种类,臣未曾听说过,陛下可能解释一番?”
一提到骑兵,爱马如命的卫青就来劲了,重骑兵这个概念,他还是第一次听,心里面有隐隐有一种期待。
重骑兵是公元三世纪出现的产物,卫青当然没听过,刘彻倒是忘了这一茬。
装甲具有承受一定攻击的能力,通过冲锋产生的速度、动量对敌人阵地制造压制性的突破。
主要用途是冲毁敌人阵形,打击敌人士气的超级骑兵、人肉坦克。
在冷兵器时代,稳固的阵形是确保胜利的基础,高昂的士气是取胜的关键,一旦破坏了敌人的心理平衡和组织基础,就相当于获得了胜利。
所以,重装甲骑兵曾经是一个最昂贵最重要也最荣耀的兵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