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有关文件规定过,申诉人数超过三人以上的,应该推选代表参加调解和仲裁,所以工人这边,领头的王丽娟就理所当然的被大家给推选出来做代表了。
双方回答后,有专门的人员做着相应的记录,虽然汪洋不清楚他们在写什么东西,但是猜一下也知道,肯定是整个调解的过程,或者双方的回答记录。
“第二点,你们双方是否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有过协商。”
“有。”
“没有!”
“嗯?”调解员看向王丽娟这边,十分不解,因为她的回答是没有。
“你们之前不是要佰利公司这边赔偿你们三倍的薪资作为补偿吗?虽然佰利公司没有答应,但这也是协商的过程,不管结果怎么样,只要你们双方就这件事情在一起协调过,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称为协商,所以你想清楚了,我现在重新问一遍,你们双方是否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有过协商?”
“有。”
“有。”
经过调解员的解释,王丽娟只好改变了回答的结果。
见这次双方回答一致,调解员点了点头。
“好,第三点,你们双方是否都不愿再次做私下协调,并且要进行劳动仲裁。”
“是。”
“是。”
“第四点,你们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委员会就此次劳动纠纷进行调解并希望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整整十分钟时间,调解员一共询问了双方十多个问题,不过结果很一致,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自己没错,所以根本不接受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最终没办法,调解办公室的主任只好将这次双方的调解确认书打印出来让双方代表在上面签字确认,然后自己又在上面签字确认后将三份调解确认书交给双方当事人每人一份,自己保留一份,然后告知双方等待着仲裁委员会下午的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