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考上了举人,进士之后,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没能得到实缺,本人又不肯去钻营,就也还是两袖清风。幸亏大明朝有这么一项不成文的规矩——某人只要中举之后就会有人主动带着田地房产过来投献,要求充作他的仆役,目的是为了借助这位举人老爷的身份规避明帝国那足以令人倾家'荡'产的赋税与徭役。
对于这种投献过来的人,新鲜出炉的举人老爷并不能真正将其视之为奴才——搞不好人家的财势还要大些。不过可以接受那些财产上的馈赠,以此解决经济上困难,也算是互利互惠了。当然如果这位举人老爷尚未成婚,那么有钱人家往往就会以其它方式拉关系——例如招女婿……
王璞当初也是受惠于此,从投献人那里取得一些资财养活家人,但他本人带个小书童在外头奔波候缺还是很艰苦的,那时候自己条件比较好,还经常接济于他。没想到今天却也能出手如此大方了。
只是联想起先前王石头所说,这琼州府初次为短'毛'所破时王介山的举动……才短短两三年工夫,就能让一个甘心为大明死节的忠臣主动把家人统统接到这里接受短'毛'的统治;让一个清廉如水,从不妄取一文的名士也能够在这种高档酒楼请客吃饭,并随手扔出半两银子作为小账……这琼州府的风气还真是容易影响人啊。
只是在史可法心中,却始终有一种很不对劲的感觉,白天看到那条水泥路,听小石头得意介绍自家马车的时候就已经隐隐有点感觉。等到一行人饭后闲聊时,高坐于楼台之上,看着全城那如同满天繁星般的点点灯光,连街道上都用油灯高高挂起照亮,这种感觉就愈发的明显。
思虑良久,终于找到这种不和谐感来自何处,史可法禁不住摇摇头:
“可惜啊,真是可惜!”
“哦?宪之先生为何可惜?”
旁边张陵恰好听到,拿着茶杯走过来,却见史可法以手点着下面的路灯道:
“就说这些灯吧,置于街上虽是能为行人照亮,可一晚上要白白耗费多少灯油啊。行人走在道上,月朗星稀之时自可看见路面,若是怕黑自己带个灯笼也就是了么,何必如此靡费。”
说到顺处,见王璞和周晟也走过来听他议论,史可法便朝好友道:
“介山,吾有一言,不得不发——此处确实富裕,已是不下于京师,江南。可奢靡之风却更要超出一倍不止。以吾今日所见,这琼州府中衣食住行,竟是无一不精。如此稍有积蓄便耽于享乐,纵有成就,怕也是有限得很。”
见王璞面有不解之'色',史可法咬咬牙,又指了指他停在楼下的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