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掉电视机,那个讨厌的苏格兰人终于消失不见了。
虽然收购曼联的时候得到弗格森帮助,但是马尔科姆·格雷泽一点都不喜欢他。
连个人的目的,有根本上的差距,那个苏格兰人,总想要更多的转会费,总是想要钱要钱。
偏偏他还有巨大的影响力,在曼联的支持者心里,他这个老板连那个苏格兰人的指甲屑都比不上。
所以格雷泽即使不想花钱,也不能和那个讨厌的苏格兰人搞的太僵,如果真的爆发激烈矛盾,那些不长脑子的球『迷』支持谁用脚趾头都能猜到。
难道他以为犹太人是慈善家吗?
自己收购曼联是因为热爱足球?
狗屎!
如果不是因为看上了曼联的赚钱能力,鬼才会看什么“soccer”,在美国人看来,美式足球,也就是橄榄球,才是足球。
不过,即使是收购坦帕湾海盗,这支美国橄榄球大联盟的球队,也是为了赚钱,犹太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赚钱。
“吱嘎”办公室的门被风风火火的推开,看到自己的的小儿子爱德华·格雷泽闯了进来,马尔科姆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我不是教育过你,除了赚钱,什么都不用着急!”马尔科姆呵斥道。
“父亲,就是赚钱的事情,我刚和马德里来的人碰了面,他们愿意花2500万欧元购买巩!”听到儿子说的话,马尔科姆双眼瞬间就亮了,才几个月,这比1000万欧元的投资就翻了一倍还多,当人贩子果然比卖香肠肠衣更有钱途。
马尔科姆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当初身家一亿美元就敢出价76亿美元竞购美国联合铁路公司,自然知道,处于上升期的巩宇桐身家不止这么点,08年曼城买罗比尼奥就花了4250万欧元,即使不懂足球,马尔科姆也知道这个来到球队才3个月,已经打进10多个进球的男孩,要比罗尼尼奥值钱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