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速度控制: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一百公里!
一旦超速,车的自动停车装置立刻会开启,会强行让汽车减速。
同时,电脑的终端和交管部门的gps,都会自动记录下超速的时间和地段。当驾驶员回去后,不但要罚款,而且要受到停业七天以的处罚;
还有一种是里程控制:大客车每行驶三百公里后,或者虽然没行驶到三百公里,但连续驾车达到三小时后,必须进服务站休息十五分钟以,然后才可继续行车。
如有违反者,车的自动减速装置也会启动。
自动减速装置启动后,驾驶员是想加速也加不了。
而且,谁要是违反了述规定,回去后,交管部门对违规者一是从重罚款,二是停止运营,三是对屡犯者吊销驾照!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据西欧专家测试,人在驾驶汽车时,三百公里以内,或都在三小时以内,大脑是在最清醒的状态,体力也是在最旺盛的阶段;
超过三百公里,或者连续驾驶三小时以后,人的身体会逐渐进入疲劳状态,容易发生意外。
所以,西欧各国法律规定,凡是载客的大、小客车,在运营过程,只要行驶了三百公里,或者连续行驶了三个小时,必须强制性进服务区为汽车加油、让驾驶员休息。
大家说,这样的法律规定是不是很科学?”
“科学是科学;不过,你看快车道的那些小车,它们怎么开得那么快呢?”
没想到,山东大汉指着高速公路左侧快车道飞奔的小车,随口又提出个问题。
“对啦,这是西欧国家的特点了!在限速和限时,他们只针对大货车和运营客车,对小车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对摩托车也是没有限制的。
只要车辆性能好,车能开多快,你只管开多快!出了事故也是你自己的责任!
他们的思维逻辑很明确:
谁叫你开那么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