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阿丽喏雪煮好了饭菜,这个人,有时会做点中国菜,但很难吃,王灯明还是希望她做西餐,他也不想吃他们的菲律宾菜。
饭桌,是一张六人桌,每次吃饭,琼斯梅迪都要挨着王灯明坐。
今晚,也是一样。
琼斯梅迪游泳后,衣服穿的很少,一件低胸吊装的,像是睡衣一样的花裙子。
“美女,注意点形象。”
琼斯梅迪却忽然问:“头儿,什么叫三寸金莲?”
“你怎么问起这个来了?”
“你看我的脚像不像三寸金莲?”
琼斯梅迪吃着东西,将自己的右脚抬起,问道。
琼斯梅迪的脚丫子形状很美,白嫩的艺术品一样,他却道:“你的这只脚板,怎么说呢,叫做番薯脚,也叫马铃薯脚,明白?”
琼斯梅迪一脚踹过来,被王灯明捉住“看看,这不就是马铃薯?”
阿丽喏雪见状,忍不住说道:“警长,其实,琼斯的脚,好美的,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脚。”
琼斯梅迪高兴的不得了:“阿丽喏雪,看来我得给你加工资才行那。”
“谢谢老板。”
吃完饭,王灯明,琼斯梅迪在沙发上看电视,两人挨得很近,却很少说话,琼斯梅迪喜欢看警匪片,王灯明喜欢看新闻,结果,琼斯梅迪就陪着他看新闻,她最讨厌看新闻了。
看着,看着,她头一歪,半靠着沙发,半靠着他的肩膀,居然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