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子大堂中,一群人围坐在大堂两侧,唯有王天禄一人坐在主位之上,面对沉重抑或暴怒的兄弟们沉默不言。
他们这群兄弟……太难了。
温宁的感觉并没有错,他们并非如同一群曾染血的战士,而是确确实实,就是本该在战场上杀敌的边疆士兵。
三年前,王天禄背着行囊从戎,远赴边关成为一名士兵,想要为国效力,投身沙场奋勇杀敌。
然而现在当朝独大,边缘小国皆是蝼蚁的情况下,何来什么战事?
兵营中仅有肉池酒林,醉生梦死。
王天禄甚至在来到兵营的半个月后,亲眼看到自己的长官去边疆另一侧掳了一位异族小姑娘来,不顾那姑娘以死相逼,自己享用完后,还分给了其他弟兄。
那异族姑娘,最后自然是死了。只挨到了第二天傍晚,就一命呜呼了。
王天禄被叫去处理尸体,说起来处理,也不过是将尸体扔到野外喂野狗而已。
他走进帐篷的时候,那姑娘身上不着寸缕,浑身的青紫和大小伤口,面目狰狞,尚还大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见王天禄迟疑,身后的十夫长抽了一鞭在他背上。
“墨迹什么!赶紧弄走,晦气死了!”
王天禄低下头,强忍着怒火,找了一个空地儿将惨死的异族姑娘好生掩埋。
他这人一腔铁血,不是趋炎附势之辈,自然得不到那些人的欣赏。
但他也懂得隐忍,哪怕不受重视,也矜矜业业。
然而,若是能天随人愿,也不至于落草为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