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维森,点三五。他腰上的就是戴维的手枪,我敢肯定。”
约翰一边说话一边将望远镜塞进杰森的口袋,然后掏出了他最喜爱的牛头犬追踪者,大笑道:“杰森,你还会开枪吗?”
“当然,我就算忘记我的妻子叫什么,也不会忘记怎样扣动扳机。”
“走,干掉这个冒牌的牛仔。”
两位老牛仔似乎一下子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热血燃烧,双腿一夹马腹。那两匹吃饱喝足的马,也像是感应到一样,向着晨曦扬蹄飞奔。
目标越来越近,火红的太阳从山后面跳出来,映的山脊上的那个人越发的清晰起来。他驻马停顿,红日高悬在他的头顶。
他没有移动,就像是在等待这两个牛仔,进行一场决斗。
马蹄飞扬,方巾飘舞,约翰和杰森策马奔腾,那种久违的激情,不断地在胸腔里激荡。
嘿,外国佬。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牛仔!
咔
咔
两个击锤同时叩响。
目标进入射程。
就在约翰和杰森,想要大声呼喊,震慑陆铮,然后再漂漂亮亮的缴了他枪和马,把他押到镇治安官面前的时候。
轰隆一声。
震天的巨响在山的另一侧响起来。
地面猛地震颤起来,目光所及之处,他们甚至可以清楚的看见,那耸立着的山脉,像活动的牙齿一般摇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