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意味着今后,他们如果还想再继续做这一行的话,要么只能潜逃到国外东山再起,要么只能进行整容以改头换面,尽可能减少被人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
前者,西方国家对天朝的天然敌视,注定了他们想要在老外的公司当中,晋升到能够窃取到关键性商业机密的位置上,所需要消耗的时间绝对不是在国内能比的。
如果花好几年,甚至是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完成一单生意的话,恐怕没有几个雇主会愿意雇佣他们的。
至于后者,外貌虽然可以被改变,可是包括**在内的个人信息,他们还没有那么大的能耐,能够入侵到捕快部的数据库当中,做一番狸猫换太子的处理。
既然这两条路都走不通,蒙志明也就不自觉的萌生了金盆洗手的念头。
当了那么多年的商业间谍,蒙志明还真积攒下来了不少资产,足够他当个小富豪渡过余生了。
不过他的一些个兄弟,却是没办法认同蒙志明的想法。
原因有很多,但最关键的就是他们并没有多少积蓄,因为积蓄都被他们给大手大脚的败光了。
尤其是好赌的、好色的,这败光积蓄的能力简直不要太吓人。
好赌的,在以往完成任务之后,少不了要到澳岛,甚至是牛仔国的赌城逍遥一番的。
众所周知,赌场是一个消金窟!
甭管有多少身家的人进去之后,只要克制不住自己的贪婪,总要输得裤子都要赔给人家,甚至是欠下一屁股债才会出来的。
而好色的,如果包养个小三、小四什么的,或许会能支撑得下去。
可是他们这些人,即使不至于说是刀口上舔血,也照样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