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时分,张鹏果然回来了。见到吴广,就先把一个布囊递给他。
吴广打开一看,自己的东西都在里面,连剑也被追了回来。
在所有的失物当中,吴广最在意的便是这把剑。作为阳夏有名号的剑豪,秉承的就是剑不离身和剑在人在,结果自己竟然被一群盗贼夺去了剑,这不得不说是奇耻大辱。如今张鹏送回佩剑,吴广心下感动,郑重稽首道:“多谢上吏相助!”
张鹏一把将其扶住,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为吏的职责所在。”说完,他开玩笑道:“吾等若是视若无睹,还会受罚啊!”
吴广也点点头,秦律的确有这样的规定:若是有人行凶,距离百步之内的路人如不加以援手,应罚二甲。也就是说,在大秦,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张鹏盯着吴广看了一阵,这才问道:“昨日县令盘问汝友人是谁,汝无法作答。吾观尔非奸猾之徒,可是有什么苦衷?”
吴广被这个问题吓了一条,他心中一突,面上不动声色,将昨夜里早就想好的说辞讲了出来:“回禀上吏,俺乃是阳夏一侠儿,至陈县的确是访友,只是那厮名不符实,俺不想再与其有牵连,不提也罢!”
这时候,一旁的陈胜也搭腔道:“大兄,此人确是阳夏的游侠,俺曾听过他的名字。”
张鹏抱了抱拳:“未请教······”
吴广连忙道:“不敢,小的姓吴名广,字叔。”
张鹏听了吴广介绍,顿时看向陈胜。见后者一脸懵逼的模样,才安心道:“游侠大多犯禁坏律,汝可不要自误!”
吴广本来对张鹏的印象有所改观,但对方这种秦吏做派又立刻引起了他的反感,只拱了拱手:“诺!”
陈胜自是晓得游侠与官吏之间的隔阂,连忙岔开话题,道:“大兄,涉想随吴叔兄弟走一遭阳夏,见识一下张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