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午的时间,刘默在老爸和老妈之间两头跑来跑去,一会儿到这面瞧瞧儿,说几句,一会儿又踮到另一边混一会儿,不过结果只有一个,两头被嫌弃,两边没落儿好。
无所事是的他只好吊儿啷铛的在山谷里胡乱晃游儿,不过那感觉还真是不错。不只是因为山谷内清幽的景致,更重要的是那一份当孩子被宠着的感觉让他打心眼里的舒服。虽然明面上老俩儿口都一脸嫌弃的赶着他,可他心里知道那是老俩儿口舍不得使唤他。
随意的游晃了一会儿,把美景和那份温情细细的在心中品味一番后,刘默跑回木屋里拿了把刀来到了潭水边。
无论那份感觉有多美好,也只能浅尝即止,他总不能真的恬不知耻的把自己当个小孩子吧。
指望着在老俩儿口身边帮点忙是别想了,且不说老俩儿口舍不得用他,要是真能舍下心来,那剩下的怕就真的只剩嫌弃了。
老俩儿口都是那种好强要好儿的性子,无论干什么活,都作的极为细致,就刘默这么个懒散性子,干出来的活根本就入不了他们的眼。
即然伸不上手,他也就只能自己找事作了。
第一次来大砬子山时草草和根根捉的那只免子和山鸡当时被他随手放在空间木屋内,原想着回家拿出来开荤的,但这几天事情多,一忙起来他就给忘了个干净。
好在空间里能一直保持东西的新鲜,要不可就白白浪费了这野味了,左右无事他打算收拾出来,中午给老爸老妈加餐。
本来就是死的,当时也已经放完血了,免子扒皮山鸡去内脏,没一会儿工夫两样野味就被刘默收拾了出来,看着潭边一小堆的内脏,刘默打了一个口哨……
……
“什么情况……”
抬眼望去,不远处草草和根根正在一边一个的跟在老爸和老妈身后撒着欢呢,对他吹的口哨直接无视了。
“我了个去,谁说的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这话要是对的,那现在是我不算人类还是这俩儿货不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