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用十几大桶的树脂黏液才驯服成功的萤光虫,光能何其不充沛,不旺盛?
文起漫无目的在部落散步,消化食物,走着便到驯服成功,威风八面的猎杀者身前,头顶抵着下颚,猎杀微微低头,下颚还要比文起高出一头。
孙闵心潮澎湃,绕着猎杀者转了三圈,啧啧称奇,由衷赞叹:“这家伙真威风,壮的有点不像话,四爪、胸腹、耳朵还都能发光,跑起来肯定飘逸带感。”
两人想法不谋而合。
雄壮高大的猎杀者有如猫一般的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就表明上树,爬墙不在话下,甚至轻而易举,所以才有两头猎杀者躲在高大的红杉巨松上,伺机偷袭。
天色已晚,可四周却是光亮异常,好像不眠夜城,到处都是光,有些高大的蘑菇更是亮的让人眼晕。不敢直视。
夜晚有个好处,就是发光的动物极易分辨,寻找,察觉也要比白天轻松的多。
“要不咱们出去溜达溜达,总在部落里闲逛,也不是消化食物的最佳方法。”
孙闵抚着臌胀的大肚腩,建议道:“不去远处,就在四周转转,远了路也不熟,不方便返回,晚了休息划不来。”
文起也有想到四周转转的心,猎杀者驯服成功,这个想法就越加强烈,难以压制,再看向身后的六人,皆是点头带笑,意见一致。
“好,那咱们就外出转转。”
李木彤将猎杀者专用的鞍做了改动,披上轻薄铁甲,并把一座增至两座,一来可带孙闵外出,另外遇到险情,两人可乘大狗奔逃,一举两得。
自部落正门向北大路坦荡,古木参天,大如伞的蘑菇参差错落立在道的两边,如阶梯般的岩石层层叠叠,高的能有数十米,矮的也有两三米,上面有闲逛的恐熊,远古大角鹿,缝隙间发光的苔藓,蕨类植物将石壁照的光亮清晰,黑暗无处可逃。
“这地方可真美,如此看我是没白来,的确好过满世界一个颜色的灼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