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重点!”
斯科特敲了敲方向盘。
“老兄你现在怎么这么无聊了。”觉斯科特的脸色不对,路易斯立刻改口,“我想贼不走空,套老衣服兴许也有收藏家喜欢,随后就把这件衣服拿走了。
“然后你因为件衣服被某个组织盯上了?”
“你说的太对了!就是这样!不过那可不是普通的衣服,我拿给你看!”
路易斯说着,将后排的背包拿过来打开。里面是个头盔和套衣服。
果然是老旧的摩托车手服。
“这件衣服怎么了?别告诉我你穿上就变成人样能打了。”
“这个衣服比人都神奇!”路易斯脸上带着震惊,好像这件衣服有什么不同样。
“这件衣服可以让人变得和蚂蚁样大小!”
“哦!这样不错,你以后想偷什么都可以了。”斯科特笑了笑,觉得对方的故事太科幻了。
你如果说穿上了就会飞我还能相信。
“我猜你就不会相信!”路易斯脸我就知道你的表情,然后开始在车上换起衣服来。
“嘿,该死,不要脱衣服,现在车足足有12o码!fxxk,你的脚做什么!”
宝马52i在公路上晃来晃去,幸好车流量不是很大,路过的车不多。
路易斯终于还是换好了衣服,右手夹着头盔对斯科特微笑,“兄弟,接下来叫我路易斯·大卫·科波菲尔,我将给你展现个惊奇世界!”
斯科特觉得自己的老朋友没准疯了,或许他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
开车狂奔的两人并没有觉只小小的蚂蚁呆在后座上。
未知之地,已知之所(knohere)。
这里是某个远古生命的尸,残余的头颅还在虚空中无法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