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该死,该死!
想起那天他带着女人回去气她,结果贝可人不哭不闹,反而让他吃了鳖,气得快吐血!
……
手机一直在包里响个不停,贝可人不想接,本想等它自己停,可它竟不识趣地一直响。
驾驶座前的男人侧脸过来:“怎么不接?”
车内只有一盏小灯,昏暗的黄色洒在他的脸上,在他蜜色的肌肤上洒了一层光晕。
男人的眼睛狭长,眼窝很深,有股混血儿的味道。
眉头天生就微皱,带着一丝淡淡的忧郁。
他是完全成熟稳重型的男人,尽管他还很年轻,才25岁。
记忆中,让贝可人记忆最深的就是他的眉目,他平时很少会笑,也很少会生气,尽管笑也是恬淡的,生气时也只是皱皱眉。
他仿佛天生就只有那一个表掅,淡淡的,疏离的,高傲的,又从眉头里透着一丝忧郁来。
如果不是他忧郁的气质,贝可人差点要认不出他来了。
虽然他的轮廓和五官依稀可以看出七年前的样子,可是又跟七年前完全不一样,好似已面目全非,好似他们根本是两个不同的人。
如果不是他认出了她,就算在人群中两人彼此擦肩而过,她也不见得会认出他。
贝可人把手机掏出来,关机,笑了笑:“没关系,不是什么重要的电话。”
“……”
“你变了好多。”她想打消沉默。
“是吗,变得怎么样了?”
“嗯……变得更成熟稳重,更有男子气概。”也更英气,更令女人着迷,更让她无法自拔。
遥想19岁的他就是小区那一块的万人迷,他的女姓缘极好,虽然他从不主动跟女生说话,但就是有无数的女生粘着他,怎么都甩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