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国公爷开的例还少了?他的东厂督公的位子,还不是开了本朝未有之先例,甚至破了祖制才坐上的?比起这个,现在开的例算个什么?
秦书淮轻笑道,“曾大人怎么不继续说了?”
曾其成笑了笑,“国公爷高瞻远瞩,下官自问不能及,所以还是不说了。”
秦书淮道,“呵呵,高瞻远瞩倒未必,不过我们老家有一句话,叫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只要能把地方上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咱们付出点代价也没什么。”
曾其成虽然还是觉得秦书淮的办法不怎么靠谱,但还是聪明地选择了闭嘴,然后说了句客套话。
“国公爷英明。”
秦书淮笑呵呵地出了工部,然后回到了家中。
随即,叫来李敬亭,代拟了一份奏折。
奏折的大概意思是,如今大明与荷兰人的海战迫在眉睫,急需制造五十艘战列舰,而战列舰易造却无法足量列装红夷大炮,所以要求朝廷开放地方禁止造炮的禁令,让地方参与进来。并且,朝廷以每门大炮4000两的银子,收购地方所造之炮,此项收入可由地方自由支配,朝廷概不过问。
秦书淮的这个方法,就有点“国企改革”的意思了。
首先朝廷不是下令硬摊派,而是向地方兵器所购买红夷大炮,就相当于把兵器所当做一家企业了。而买炮的银子可以让他们自由支配,明摆着就是说利润你们可以自己分了,这就更有企业的意味了。
地方兵器所大多由卫所控制,那么卫所的指挥使就相当于是“厂长”,每生产一门红夷大炮可都是白花花的利润。
这个利润有多少呢?
按照之前红夷大炮的做法,是给工匠三倍工资的,而且各项费用都按照最高标准来,这样才3500两银子一门。
那如果到了卫所那里,可想而知他们为了更大的利润,必定会大力地控制成本,所以再不济一门炮赚他个一千两银子是绰绰有余的。
一千两,这可是一笔大钱,要知道加薪后的县令的工资才一月十五两,够县令干五六年的。
而这只是一门炮,要是十门呢?那就是一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