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有钱人可真是暴躁啊。
今天一下子入账五位数,吴墨一时间不知道该拿这笔钱干嘛,总之要先给岑筝买一份生日礼物。
可岑筝喜欢什么呢?以前喜欢穿裙子绑头花,但现在似乎没这个爱好了,而且吴墨也不情愿男朋友整天假扮女人。
啊,对了,给他买条项链吧!
首饰都比较贵重,在吴墨的认知里,越贵重的东西才越能表现自己的心意。像戒指就很贵重,但这个东西包含了很多特殊含义,他跟岑筝的关系还没到那种地步,所以贸然送戒指不合适。
吴墨思考良久,还是决定——就给他买条项链,买金的!
这往后又过了好几天,吴墨看天气不热,就一个人出门,悄悄去了趟市区。
他对金银珠宝不懂行,只认得商场柜台的那些算好的货色,又听柜姐夸得神乎其神,就花两万块买下了一条金链子。
回去的路上吴墨欣喜得不行,满脑子都是岑筝收到这条项链时得多开心的模样。
自从岑筝出了院,就没怎么再见他笑过,尽管出院前岑筝再三保证过不会再自杀了,但吴墨一直都很担心他会不会以后又寻短见。
岑筝以前也时不时流露出厌世的情绪,不过心情好时笑容也是真的灿烂,吴墨就没太在意。哪想到上次趁自己出去捕鱼时,岑筝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直接就打算一了百了,这让吴墨惊慌之余也有许多挫败——原来自己在岑筝心里,也不是太值得留恋的。
眼看很快就要到岑筝十九岁生日了,吴墨之前答应过他,要为他点燃九十九支摆成爱心型的烟花。
不过这个承诺已经被岑筝忘记了,那么自己就更应该精心准备一番,给他的惊喜。
吴墨把买好的烟花藏在出租屋外的墙角,避免阳光暴晒,就算下雨也能靠房檐遮挡。
岑筝这几天都没兴趣关注吴墨又捣鼓什么,他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依然拿着纸笔练字。
现在的笔迹跟原主已经有□□分像了,足够以假乱真。
于是他找出一张全新的纸,在左上角端端正正写下三个字:致吴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