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保镖们除外。
这个年轻人太特别了,尤其是他的衣着寻常,来的比别人晚,没有同伴,独自一人站在角落里,眼神四处流转(其实是因为好奇),十分可疑。
保镖们很尽职尽责,他们没有“惊动”他,一边找余家人确认钟魁的信息,一边有意无意地将他与人群隔绝起来“看牢”,以免不测。
“很无聊是吧?”一个声音在钟魁耳边响起。那人年纪看上去比钟魁稍大,头发用了发胶,油光可鉴,有点玩世不恭的样子,特别是身上还洒着香水。
“还好,我只是有点好奇。你是?”钟魁礼貌地回道,这人有点自来熟的样子。
“我知道你,钟魁是吧?”年轻人的表情很玩味,“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余思哲,余思远是我堂兄。我在堂兄家看过你们的合影。”
“你好,这个……”钟魁忽然有些尴尬,那余思远比他大十多岁,钟魁得叫他叔,而眼前的余思哲则看上去是同龄人。
“叫我名字就行,哈哈。咱各叫各的。”余思哲龇牙咧嘴地笑着,“当然你要是叫我叔,我也不反对,不过没见面礼,哈哈!”
余思哲颇为自来熟地搂着钟魁肩膀,道:“走,我带你去参观下我的收藏,在这看一帮老头子和老太婆有什么意思?”
他说的倒是事实,这里虽是私宴,本应活泼轻松,但因为出席宾朋身份的关系,反而过于庄重和仪式化,所以除了余家亲属,宴会上并没有看到其他年轻人。
“其实我是在看美女!”钟魁道。
顺着钟魁的目光,余思哲见李玉儿唱完了歌,走下台来。她歌喉动人,长的又清纯甜美,很讨人喜欢,有的大人物还主动跟她合影。
李玉儿倒是不怯场,恰当好处地表现出激动和欣喜的状态来,既不显得做作,也不会显得刻意隔膜。
“英雄所见略同,不过你喜欢这种类型的?”余思哲问,“李玉儿确实漂亮,不过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要是选女朋友,漂亮归漂亮,但性格一定要跟我合拍,我喜欢……”
“我猜猜,应该是那种没事喜欢跟你撒撒娇,有时候又显得傻傻的,就像小狗一样,你能她眼里读出依赖和信任,有时候又很任性,刁蛮,让人心疼?”钟魁顺口说道。
余思哲拍着大腿,很有知音的感觉:“兄弟,你怎么知道的?”
“略有研究!”钟魁语重心常地说道,“你喜欢的是祖宗型的,电视里面演的不是很多吗?什么野蛮大小姐刁蛮公主之类的。”
“这样不是很可爱吗?女人就应该宠着,否则要我们男人做什么?”余思哲道,“那李玉儿是什么类型的?”
这货倒很有男子气度,或者说有做情圣的潜力。
“李玉儿是那种傲娇型的!”钟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