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到底是混混,虽然是“受托”而来,面对着在派出所上班的王为,总归还是底气不足。街痞怕派出所,几乎已经成了某种条件反射。
但这家伙说得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不管方可是什么原因欠他们的钱,既然有借条,钱总是要还的。
就算是高利贷,过高的利息可以不还,本金却是赖不掉的。
“行,三千块是吧?咱们还钱!”
王为很痛快地说道。
他也不知道老爹到底欠方重多少钱,估摸着这么多年的欠债累积下来,就算还不够三千也差不多了,而且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做人必须要知恩图报。
更不用说,今儿这追债,对方明着就是冲他们老王家来的。
“好啊,那我等着我告诉你啊,我很忙的,你别拖时间!”
灯笼裤冷哼着说道,一脸不相信的神情。
也不怪他不信,九六年,三千块是真正的巨款,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总收入之和。一般的家庭,谁能一下子就拿出三千块现金来?
王为也拿不出!
“王为”
连王诚都有点急了,满脸担忧之色。
三千块,去哪弄?
“嘿嘿,放心,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