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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无底线的人(2 / 4)

按照《刑法》规定,辛有良刚才威胁米粒和小美,说要揍她们,以及说这店别想开了之类的,属于情节恶劣的恐吓行为,执法机关可以按照《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条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来处理。

“辛先生,就你刚才的威胁恐吓行为,我们就可以对你采取拘役或管制措施。情节再严重点的话,你很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点你知道吗?”

此时的辛有良态度老实得不要不要的:“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样随便说几句也会犯法。”

不管他是不是真心认错,但在现有的形势下,他不得不服软。

警察又警告道:“还有,让别人没法做生意了这种话,以后你也别乱说啊!如果你真敢带人来闹事,那就涉嫌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那样的后果可比【寻衅滋事罪】还要严重,作为带头者,你一定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辛有良把头点得如同小鸡啄米似的:“不敢,那绝对不敢。”

警察又问道:“那这事你打算怎么处理啊?”

“退款,我愿意全部退款。”

被逼无奈之下,辛有良只能主动承担起退款的义务。

在再次警告了一番之后,警察撤离了现场。

从事情的性质来看,辛有良的言行确实涉嫌违法,但情节算不上太严重,在其态度还好的情况下,警察只能作调解处理,不可能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不过米粒已经满意了。

辛有良的身份信息已经被警察登记,如果他再敢出言威胁、恐吓,或者真敢带人来砸店,那他绝对逃不过执法机关的惩处。

经过这一遭,杨牧对警察的印象也大为改观。

以前在网上,他经常看到警匪一家、警察不作为、警察迫害受害者之类的言论,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的,就算有,那也是个别现象。

最起码一点,今天的出警已经表明,在法制社会,在民众的监管下,警察还是很作为的。

有事找警察,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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