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费国先祖的历史,可谓是处处洋溢着贵族的精神,祖先的发家史便是一篇贵族时代的缩影。
昔年齐侯的妹妹文姜嫁到鲁国,出嫁后依旧和哥哥私通,哥哥派人杀死了妹夫后,妹妹的儿子即位为鲁侯。
鲁侯想要娶亲,但是做母亲的文姜执意鲁侯赢取自己哥哥的女儿、也就是齐襄公的女儿——自己的外甥女,也可以称之为自家男人的女儿,看从哪边论。
文姜生了鲁侯,也生了季友,也就是季孙氏之祖。季友和鲁侯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但是和庆父、叔牙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鲁侯听了母亲文姜的话,迎娶了自己野爹的女儿、自己的舅表妹。但是娶的妻子哀姜和庆父私通,又没有孩子,于是一场贵族之间的日常就这样展开。
季友和鲁侯合力杀死了四弟叔牙,然后季友熬死了二哥鲁侯,大哥庆父和哀姜作乱杀了鲁侯的儿子,季友又从外地把二哥的另一个小儿子找到,以此为法理干掉了自己的大哥庆父,拥立了未成年的侄子继位,可谓是在这场长达几十年的贵族日常中笑到了最后。
由此季氏在鲁国逐渐专权,庆父和叔牙虽然各自横死,但是子嗣依旧拥有封地,“三桓”终成,季氏的势力日益增加。
费国原本是鲁国的一个附庸国,周公分封之初各个大的侯国都是有附庸国的,附庸国不和周天子直接对话,而是受制于宗主国。
但是费国这个附庸国不是武王成王甚至夏商时代的古国,而是周宣王干涉鲁国内政后分封的,因为周宣王杀死了鲁侯,干涉鲁国内政,又封了鲁侯的孙子为费伯,才有了费国这样一个法理。
季孙氏的封地在费,并且四分鲁国,季孙氏占据两分,庆父和叔牙的后代占据另外两分,拥有私兵七千,鲁侯不能制。
后来百余年,季孙氏的势力逐渐微弱,鲁侯重新掌握了权力,双方的矛盾日益严重,最终采用了一种折衷的方式,利用曾经周宣王封的费伯的法理,承认费是国而非邑,换取季孙氏从鲁国内政中离开。
但是费邑最终被鲁国收回,季孙氏的这个费国,不是僭越,而是用了宣王时候的费伯的法理,只不过封地不是在费,而是在武城之南的土地上,借用了费伯这个名号的传承。
这就像是楚国之前灭掉陈、蔡之后,让楚平王担任陈公、蔡公是类似的道理:陈、蔡这两个国家亡了,但是春秋时候的法理还在,楚公子弃疾担任的是这两个法理之上的陈公和蔡公。
如果是季孙氏以自己的封地费邑称国,那就是“僭越”。
如果是借用费伯这个已有的法理,称国,名义上做鲁国的附庸国,那就不是“僭越”。
当时三件还未分晋、田氏尚未代齐,这天下的周礼制度,实在是不好直接弄得太过张扬违背。
此时天下已乱,早没有楚伐随随还能只问一句“我无罪”的礼法深入人心了,这种名义上的附庸关系早就不存在了。